有天晚上,我们停在一个“加蓝波”附近,加蓝波是找钻石的人的聚集点。不用多久即有人在我们面前点起的营火四周出现;他们即是“加蓝佩罗斯”,即找钻石者。他们从袋子里面,或破衣服的口袋里面拿出竹管子,管子里面放着未切割整的钻石,他们把钻石倒在我们手中,想卖给我们。但是毕氏兄弟所告诉我的足以让我知道那些钻石不会有什么大价值。加蓝佩罗斯有其自己的律法,不成文但执行得很严格。
寻钻者可大概为两类人:探险者和逃犯。后者人口远比前者多,因此可了解为何大部分人一加入寻钻者的行列即很难离开。那些藏有钻石的小河川,谁先发现,开采权就是谁的,他们的资本常不容许他们发现大矿,大矿也较少见。因此,他们组织成小队,由一个人带头,称为“头子”或“工程师”;带头的人得有资本可以武装其手下,并供应他们必要的工具,镀锌的铁桶用来装砂石,筛子、水槽等,有时候还得有潜水帽和氧气筒,以便勘察河床岩石上的壶形洞,但最重要的,还是要能保证经常供应食物,工头提供上述东西,其手下提供的交换条件是答应他们所发现的所有钻石只能卖给特定的买主(这些买主与荷兰或英国的钻石切割公司有联系),此外,还得与头子分享红利。
这些人都是全副武装,其中原因不仅仅是因为不同的找钻石者的队伍之间有冲突。过去警察几乎管不着采钻石者的聚落,目前的情况也差不多。产钻石地区几乎自成一个国中之国,后者有时向前者开战。在1935年,很多人还在谈莫别克工程师及其手下如何在采钻者地区附近被警察逮到,很少能活着送到库亚巴镇去的。一个大名鼎鼎的贼,阿纳多头子,有天和助手一起被捕。他们两人脖子上都被绑吊绳绳子绑在树上,脚站在一块小木板上,这样子被弃置林中,当他们累了,失去平衡,便跌下去被吊死。
这个团体自身的法律受到严格遵守,在拉吉阿多活在波梭侯这两个采钻石者的中心地区,看见餐馆中的某张桌子,有人暂时离开,桌面上全部都是钻石,并不是过分不寻常的事情。一颗钻石一被发现,即刻会被按照形状、大小和颜色加以分类。这些分类上的细节在几年以后还是很清晰地留在发现者的脑海中,每个细节都带着情绪,发现者可以说出每颗钻石发现的经过。一个人这样描述一颗钻石:“当我看着那颗钻石的时候,好像是圣母掉下一颗眼泪珠在我的手心……”但钻石并不经常是这么纯的:常常仍藏于矿脉石中,价格难以一下断定。受认定的买者宣布他认为合理的价钱(这叫做“量”钻石),钻石必须卖给他,他认定的价值也无讲价余地。价钱宣布后,助手们便用磨石粉把矿脉石弄掉,在场的人便可以知道购买者猜测的结果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欺骗的事发生;应该是有的,他们说,但不会有好结果。如果不把钻石卖个头人指定的商人,而偷卖给别人的话,那钻石就完了:原因是,买者会出个烂价钱,每次再转手卖出的时候再把价钱有系统地降低。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不诚实的寻钻石者活活饿死,死的时候两手握满钻石。
节选自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